教师教育实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浙江师范大学)

微格教室管理规定

微格教室是我校教师教育能力培养的重要场所,主要用于开展师范生微格教学和模拟教学训练等工作。为保持整洁、有效的训练环境,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1.微格教室须优先保障日常教学、教师技能培训、教学评估与教学竞赛等使用,由教育学院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安排

2.除统筹安排使用时间外,微格教室采用预约使用制度。预约者根据实训中心网站http://sxzx.zjnu.edu.cn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开放预约栏目中发布的预约指南进行网络预约或者持一卡通在教室门口班牌处现场预约预约系统只能预约当天教室,每人每天具体使用时限见预约系统。预约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6:30

3.首次使用微格教室,请先观看教室内电脑桌面上的微格教室使用指南或实训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资源下载”栏目中发布的介绍视频。微格教室使用结束后,使用者应及时将自己的录制视频做好备份并关闭设备电源、清理讲台擦净黑板桌椅摆回原位关好门窗

4.自觉爱护微格教室内的设备设施。微格教室内的设备及桌椅供本教室使用,未经实训中心同意不得搬出微格教室外移作他用

5.注意节约用电,不使用的设备应及时关闭电源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开启空调及设定温度

6.遵循谁预约谁负责的原则,禁止超时使用以及预约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7.严禁将食物带入微格教室食用;

8.严禁私自拷贝或删除计算机上他人的录制视频

9.严禁其他妨碍微格教室正常运行的行为

10.如发现并证实有不按以上规定使用微格教室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微格教室 使用权限或长期禁止预约使用微格教室

11.微格教室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请与管理员联系(实训中心电话0579-82282435)

本规定由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实训中心制定并具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定自2023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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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31030